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 题 >> 高新区环保分局环评审批公示 >> 拟作出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拟作出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2017年6月27日拟审批公示

 时间:2017年06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6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627日-20177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6285829

       真:0459-8109665

通讯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管委会205室

            编:1633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银河太阳城四期项目

大庆高新区北部地块(东北侧为新发街、北侧为规划三号路、西侧为规划二号路)

大庆恒基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施工应封闭作业,施工厂界必须设置隔音围挡,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2、废水:施工现场设临时集水池、沉淀池等简易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建筑施工粉尘应采取封闭作业、安装遮挡、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停止土石方施工等措施进行防治。

4、固废:建筑垃圾固定堆放,分类管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管网进入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高效、低噪的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污染源强。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采用分类收集,定时清运至环卫指定地点,统一送垃圾填埋场处理。